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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版网站正式上线
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版网站 网 址:http://www.ordosld.gov.cn

一、领导班子及分工
局   长:刘占平
副 局 长:唐莎、赵斌

调 研 员:温玉玺
纪检组长:安云山

二、工作职能

1.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负责组织实施。

2. 研究拟定全市城乡就业政策和办法,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,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;拟定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办法并组织实施;拟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有序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。

3. 负责制定企业在职职工、失业人员、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专业技能培训规划;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办法。

4.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合同、劳动争议、劳动仲裁、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。

5.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,对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险事务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6. 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,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;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,对基金运营机构资格进行认定。负责自治区拨付的养老、失业资金分配。

7. 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,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,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、信息资料、发展预测报告。

8. 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三、科室设置

局机关实设8个职能科室;其中,办公室与规划财务科合署办公,培训就业科与失业保险科合署办公,劳动争议仲裁科与法制科合署办公,基金监督科与劳动工资科合署办公。

(一)办公室(规划财务科)

工作职责: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,拟定工作制度、计划并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,组织实施;按照统一规范的公文管理制度,认真办理发文和收文,制定科学的发文收文和搞好文件的起草、审核、立卷和归档工作;负责承办局重要会议,作好会议的记录,并按照要求督促催办和传达落实,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;按照有关规定要求,承担组织落实人大提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;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,承担劳动保障规划财务工作,管理局系统财务工作和上级拨付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分配;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局管干部的培训、考核、任免、奖惩、调配;协调管理全局综合治理、来信来访、统计信息、宣传报道、档案管理、保密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、计划生育工作。

房间号:B305

电 话:0477—8588299,0477—8588291(传真)

(二)培训就业科(失业保险科)

工作职责:拟定城乡就业、职工技能培训、劳动力市场发展、就业服务事业等方面的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;按照有关规定对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机构进行规范性管理;按照有关规定对劳动力流动、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、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等进行规范性管理;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标准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;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拟定失业保险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按照失业保险费率规定、基金征缴规章、基金管理规则、待遇和给付标准,对其进行监督检查;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营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
房间号:B308

电 话:0477—8588298(传真)

(三)劳动监察科
工作职责:根据国家、自治区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及方针政策,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情况进行监察;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和女工等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监督检查,监督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政策;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,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用人行为进行监督,受理并查处劳动违法案件,对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和处罚。

房间号:B314

电 话:0477—8588297(传真)

(五)养老保险科
工作职责: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政策,积极探索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保障体系;根据本市实际拟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、管理、监督、审核办法以及领取条件和给付标准等;对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政策的落实、个人帐户的管理等进行监督;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。

房间号:B315

电 话:0477—8588295(传真)

(六)医疗保险科

工作职责:根据国家有关政策,研究拟定本市职工医疗、生育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,拟定医疗、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办法、待遇及给付办法、社会统筹办法、个人账户管理办法、基金管理办法;拟定基本医疗保险、生育医疗的药品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;拟定定点医院、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。

房间号:B310

电 话:0477—8588290(传真)

(七)基金监督科(劳动工资科)

工作职责:根据国家有关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监察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;依法行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监察权;指导和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监察工作;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;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,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;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,颁发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内部审计检查证;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,受理投诉举报,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;负责本系统的审计工作。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,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;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、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。

房间号:B313

电 话:0477—8588293(传真)

(八)工伤保险科

工作职责:综合管理全市工伤保险工作,起草工伤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工伤事故的调查、取证及工伤认定,组织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;负责工伤职工康复费、辅助器具配置和工亡职工遗属生活补贴的审批工作;执行浮动费率制度,调整工伤保险待遇;开展工伤事故预防宣传、教育和业务培训,做好工伤预防工作。

房间号:B316

电 话:0477—8588296(传真)  

电 话:0477-8588299 0477-8588291(传真)

地 址: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B座

邮 编:017000